2019年12月21日 星期六

美國三大金融機構強強聯手,加密貨幣法明年有望嗎?

美國《富比士》雜誌專欄作家 Jason Brett 近日撰文指出,就在美國國會準備在聖誕節休會之際,2019 年迎來了一個完美的句號。
正因為美國立法者對 Facebook 推出 Libra 項目的重視,一項專為加密貨幣提供全面監管框架的法案逐漸浮出水面。
Jason Brett 認為,邁入 2020 年,在聽取過業界意見並進行修改之後,很可能可在新年來臨之際,見證這項法案獲批。
據了解,這項法案名為 《2020 年加密貨幣法》,目的是針對多種數位資產闡明主管機構,並要求這些機構明確表示「創建或交易這類資產」(或任何其他用途)是否需要聯邦許可證、認證或註冊。這項草案的初步審查內容包括:
  1. 將「聯邦數位資產監管者」或「聯邦加密貨幣監管者」的義務分配給: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(CFTC)、證券交易委員會(SEC)和美國財政部轄下的反洗錢機關—— 金融犯罪稽查局(FinCEN),即由這 3 大機構監管加密貨幣。
  2. 數位資產分為三類:加密貨幣(Crypto-currencies)、加密商品(Crypto-commodities)和加密證券(Crypto-securities)。
  3. CFTC 監管加密商品;SEC 監管加密證券;FinCEN 監管加密貨幣。
  4. 每個監管機構都必須對公眾開放,並且保留完整的聯邦許可證、認證或註冊流程,這些流程適用於創建或交易數位資產。
  5. 要求財政部長透過 FinCEN 建立類似「加密貨幣交易追踪」的規則。
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(CFTC)主席 Heath Tarbert、美國財政部隸下金融犯罪稽查局(FinCEN)主任 Kenneth Blanco 和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(SEC)主席 Jay Clayton 近日發表罕見的三方聯合聲明,提醒加密貨幣從業者必須遵守美國《銀行保密法》(BSA)規定,履行反洗錢、打擊資恐(AML、CFT)上的義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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